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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免费优生(TORCH)检测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免费开展优生(TORCH)检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发[2007]20号)精神,为认真做好免费优生(TORCH)检测工作,制定本细则。

     一、免费优生(TORCH)检测工作网络

     1、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成立优生(TORCH)检测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管人口计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人口计生、卫生、民政、财政、监察、宣传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人口计生委(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2、区、县(市)人口计生局、乡(镇、街)计生办要明确专人负责优生检测具体工作,建立健全基层优生检测服务网络。

     3、区妇幼保健所、县(市)计生服务站、各乡镇计生服务所要设立免费优生检测门诊(室),确定一至二名优生检测采血员,负责标本采样及信息通报,并协助做好优生检测的宣传、组织、随访和协调工作。优生检测机构要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检测医师,负责标本检测、结果反馈、复查治疗、跟踪监测,确保检测质量。

     各优生检测机构要落实优生检测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乡(镇、街)计生服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根据各乡(镇、街)不同的情况,明确优生(TORCH)检测工作中需要具体衔接的内容。

     4、村(社区)、单位计生专干要协助乡(镇、街)计生办对本辖区内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做好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和孕期随访,积极组织符合确认条件的对象参加免费优生(TORCH)检测。

     二、免费优生(TORCH)检测的宣传培训与咨询指导

     1、区、县(市)优生(TORCH)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行优生优育的社会公益宣传,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生知识宣传和培训。

     2、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要给办理结婚手续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发放《免费优生(TORCH)检测告知书》。计生部门要利用人口学校和人口网站对新婚夫妻进行优生优育知识培训,组织符合生育政策的夫妻参加优生检测。各区、县(市)人口计生局要在人口网站开设免费优生检测网页,使育龄夫妻能及时在网上观看、下载优生优育知识和《免费优生(TORCH)检测告知书》。

     3、承担免费优生(TORCH)检测的服务机构应设立优生咨询室和咨询电话,配备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进行优生咨询指导。要举办专题讲座和开展咨询服务,使育龄夫妻了解和掌握优生知识,自觉参与优生(TORCH)检测;要在公共场所开辟优生知识宣传专栏,介绍出生缺陷干预措施和优生检测知识;有条件的单位可开辟优生优育知识语音信箱,实现24小时咨询服务。

     4、乡(镇、街)要对符合生育条件的育龄夫妻开展面对面的优生优育知识宣传,组织观看影碟,发放宣传资料,动员参加优生检测。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专家授课,组织优生优育知识培训。

     三、免费优生(TORCH)检测工作程序

     (一)资格确认

     各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应将组织免费优生(TORCH)检测纳入到发放《生育服务证》的系列服务之中。村(社区)、单位计划生育专干每月对本辖区内符合生育政策的待孕夫妻或已孕三个月内的孕妇进行免费优生检测资格确认,对符合免费优生检测资格的对象登记造册,发放《免费优生(TORCH)检测告知书》和《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并填写有关内容,将第二、三联交给应检对象。登记表和发卡情况每月上报乡镇(街道)。《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第一联由各乡镇(街道)每季度交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审核存档。

     (二)血样采集

     1、县(市)的检测对象持《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二、三联到本乡(镇)的计划生育服务所或本县(市)的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血样采集。为方便农村服务对象,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应当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的作用,定期到乡、村开展优生检测的血样采集工作。

     2、城五区的检测对象持《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二、三联到本区妇幼保健所进行血样采集。

     3、采血点工作人员在采血前必须查验检测对象的《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二、三联,并做好登记,填写化验单。采血后,要将化验单标签贴在采血试管上,保留第二联,将第三联交给检测对象。采血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技术规范操作,确保无菌操作和采血质量。

     (三)标本交接

     农村乡(镇)服务所的采血点及流动服务车,应将血样标本与《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第二联、化验单及时送达优生检测机构,交接双方要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确保标本、标签、化验单准确无误,确保标本中途不被污染。

     (四)检测要求

     承担优生检测的服务机构使用的检测试剂及仪器必须达到国家标准,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按技术标准进行TORCH检测,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无误。

     (五)检测反馈

     1、农村县(市)计划生育服务站要在采血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将检测化验单反馈给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由乡(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或由各村(社区)计生专干送达群众手中。

     2、城区妇幼保健所要在采血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检测化验单反馈到优生咨询室,以便群众领取。并将检查结果(长沙市免费优生(TORCH)检测服务情况月反馈表)及时反馈至街道办事处。

     3、各优生检测机构要逐月将检测情况报告至区、县(市)人口计生局。

     4、各区、县(市)人口计生局每季度将检测情况上报至长沙市人口计生委。

     (六)复查治疗

     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为阳性患者,要在反馈化验单的同时发给《免费优生TORCH检测复查通知书》,复查通知书有领取人签字。确诊为四项病毒之一的未孕感染者,给予免费的常规治疗;确诊为四项病毒之一的怀孕感染者,指导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复查和诊断,并进行跟踪服务。

     (七)随访服务

     村(社区)、单位计划生育专干和妇幼保健员对本辖区内符合生育政策的已孕对象,要实行逐月随访,掌握孕情,宣传孕期保健知识,告知已孕对象除接受免费优生检测外,孕妇还应定期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检查,特殊的还需进行产前诊断。对分娩后的对象要进行产后访视,了解新生婴儿健康状况,及时准确上报婴儿出生时间、性别和健康状况。对生育可矫治的残疾儿,应督促其接受早期医学康复治疗。

     四、免费优生(TORCH)检测的质量控制

     (一)人员合格

     优生(TORCH)检测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所有优生检测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市、区(县、市)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后方可进行优生检测服务。

     (二)技术规范

     检验技术及检测程序必须规范,严格遵守试剂及检测仪器的保存条件,检测仪器维护、管理规范,无过期试剂。严格进行质量监控,排除实验误差。

     (三)资料完整

     优生(TORCH)检测中各级各部门所提供的各项服务都必须进行详细记录。定期收集和分析有关信息,建立信息资料档案,实行专人、专室、分类管理。

     (四)严肃纪律

     开展免费优生(TORCH)检测的定点单位在保证及时、优质、规范服务的同时,不得向群众乱收费或巧立名目搭车收费,不准虚报冒领优生(TORCH)检测费用。对发生弄虚作假、挪用克扣专款、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考核评估

     市优生(TORCH)检测工作领导小组对优生检测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评估,抽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并定期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工作研讨会,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对宣传培训到位率、资格确认准确率、检测结果反馈率、免费资金到位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检测管理规范性和检测效果等进行考核评估,并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

     五、免费优生(TORCH)检测的经费管理

     (一)各级财政应在年度预算中足额安排免费优生(TORCH)检测专项经费,并确保此项经费专款专用。

     (二)免费标准:受检对象每人免费120元(含宣传、培训、咨询、检测、复查、常规治疗、跟踪随访等费用)。

     凡在非定点优生检测机构接受优生(TORCH)检测服务的费用一律自理。

     (三)经费渠道:农村四县(市)经费由市财政承担40%、县(市)财政承担60%;城市五区由区财政承担全部。

     (四)结算方式:承担优生(TORCH)检测的定点机构每半年将《优生(TORCH)检测免费卡》第二联上报至区、县(市)人口计生局进行审核。区、县(市)人口计生局将第二联与第一联核对无误后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和本区、县(市)财政局,市、区、县(市)财政局审核无误后,根据名册及分担比例拨付相应的经费。

     本实施细则从2007年6 月 1日起执行。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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